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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年来,省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一体推进,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聚焦乡村振兴、民生领域痛点难点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严明规矩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省纪委监委从2024年4月开始,分批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西街社区党委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冉玉兵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21年至2023年,冉玉兵利用职务便利,在村集体房屋建设、资产处置、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等工作中,采取虚增虚报、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占集体资金19万余元,挪用集体资金57万元,贪污工作经费9万余元,侵占群众钱款4000元。冉玉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月,冉玉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马家庄村党总支原委员、村委会原副主任坝洪艳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至2022年,坝洪艳利用担任江川区九溪镇马家庄村委会报账员、村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通过重复报账、收入不入账等方式,挪用村集体资金共计10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和家庭开支。2024年3月,坝洪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圈内中心校校长罗绍礼违规收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20年3月,时任临翔区圈内乡圈内学区校长罗绍礼主持召开行政会议决定,圈内学区有食堂的完小按照每学期50元的标准向学生收取柴火费。2020年3月至2022年2月,圈内学区斗阁完小、坝胡完小、圈内完小、细博完小、望周完小5所学校共违规向学生收取柴火费19万余元用于学校电费、食堂柴火费等开支。2023年12月,罗绍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群众利益,离散党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决查处。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强化民生领域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法意识和宗旨意识,做到知纪明纪守纪,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民政、食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蝇贪蚁腐”,突出重点解决一批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

清风云南 2024-04-25 20:06



近年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一体推进,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聚焦乡村振兴、民生领域痛点难点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严明规矩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省纪委监委从2024年4月开始,分批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许玉红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20年11月至2023年3月,许玉红在担任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期间,多次异地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许玉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勐龙交警中队中队长陈立新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费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2年2月至5月,陈立新任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勐龙交警中队中队长期间,先后多次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单位制作宣传栏、公示栏,修缮楼房,购买床具、冰箱,为单位工作人员购买服装,相关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4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陈立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三、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王红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11月,王红到省外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到北京、苏州等地游玩,食宿、交通等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王红在担任红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香烟、白酒等礼品及健身卡折合共计2.8万余元。王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群众利益,离散党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决查处。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强化民生领域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法意识和宗旨意识,做到知纪明纪守纪,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民政、食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蝇贪蚁腐”,突出重点解决一批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

清风云南 2024-04-30 17:05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一体推进,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聚焦乡村振兴、民生领域痛点难点,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严明规矩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省纪委监委从2024年4月开始,分批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缪家营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吴海明私设“小金库”、收受贿赂、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9年,吴海明利用担任呈贡区吴家营街道缪家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和社区集体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两次安排他人将本应存入社区集体公司账户的资金共计90.86万元存入公司出纳个人账户,私设“小金库”;为他人在承揽社区工程、资金周转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98万元;挪用社区集体公司款项500万元出借他人从事营利活动、30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伙同他人通过虚增机械台班费和运输费伪造结算清单的方式,套取社区集体公司项目资金176.2万元,其个人分得82.2万元,资金用于个人使用、发放员工福利等。2024年4月,吴海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街道姜家寨村党总支马站停村党支部原书记普志林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10月至2022年12月,普志林挪用部分其负责收取的村民自来水费用于个人消费,导致观澜街道姜家寨村委会马站停村民小组村民因欠费多次停水,群众反映强烈。截至2022年12月,马站停村民小组共欠交自来水费12.98万元。为掩盖和填补其挪用自来水费的问题,普志林将其已收取而未上交集体账户的外来建房户自来水开户费及老年协会房子场地租金共计13.7万元挪用于填补自来水费。2024年4月,普志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或退赔。


三、昭通市永善县人民法院黄华法庭原法官助理任义勇挪用公款问题。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义勇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承办人代领的方式,从法院执行专户和公用专户领取相关案件当事人子女抚养费、土地赔偿款共计8.75万元;通过微信收款和收取现金的方式,收取相关案件当事人死亡赔偿费、诉讼费、执行费共计1.29万元。上述款项被任义勇挪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信用卡还贷等,未兑现给相关案件当事人。2024年4月,任义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赔。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群众利益,离散党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决查处。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强化民生领域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法意识和宗旨意识,做到知纪明纪守纪,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民政、食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蝇贪蚁腐”,突出重点解决一批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

清风云南 2024年06月14日 15:02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一体推进,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聚焦乡村振兴、民生领域痛点难点,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严明规矩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省纪委监委从2024年4月开始,分批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文山州富宁县阿用乡人民政府民政办原主任黄金辉侵占残疾人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补助资金问题。2020年至2021年,黄金辉利用职务便利,在社会福利资金补助发放名单校验和推送银行代发过程中,违规将611名群众相关残疾人补贴、高龄补贴、优抚对象补贴及医疗资助金、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资金共计2314笔16.75万元转入由其保管、使用的他人银行账户后占为己有。2024年5月,黄金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退还群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杞木寨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廖昌然违规发放交通补助、克扣群众资金等问题。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廖昌然及村委会班子成员先后通过虚增会议伙食开支、虚开会议伙食发票等方式虚报套取财政资金和村集体资金,或者使用其他收入坐收坐支,违规发放交通补助共计3.68万元,廖昌然个人领取2.75万元。2023年3月,廖昌然主持召开村委会综合会议,违规决定克扣杞木寨村民小组甘蔗种植奖励资金1.98万元作为村集体资金使用,损害群众利益。2022年11月,廖昌然坐收坐支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改造建设款1.8万元,用于冲抵其个人垫付的伙食费和交通费。廖昌然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4年6月,廖昌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辞去其杞木寨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违法资金予以退赔。


  三、普洱市景东县花山镇文俄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解城弘扣留占用群众钱款、骗取项目资金问题。2021年12月,解城弘违规扣留占用村委会支付群众的钱款2.04万元,直至2022年11月县委巡察组向其了解相关情况后,才将该笔资金归还群众。2019年至2020年,解城弘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报账材料,套取茶叶种植加工示范科普项目资金2.09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致使项目资金未全部用于群众茶叶种植加工技术宣传培训,侵害群众利益。解城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解城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辞去其文俄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群众利益,离散党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决查处。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强化民生领域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法意识和宗旨意识,做到知纪明纪守纪,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民政、食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蝇贪蚁腐”,突出重点解决一批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

云南发布 2024年07月22日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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