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吴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2023-08-02)
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原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吴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静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吴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静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4-01-10 12:33
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吴静(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静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检2024-02-02
2025年3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吴静受贿案,对被告人吴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吴静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被告人吴静利用担任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农特产品进入公司平台销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190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静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吴静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积极退赃,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贵州高院20250328 18:42